十一、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
修学期满,符合毕业要求,颁发华东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证书。
十二、资助学生政策
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,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“绿色通道”申请入学,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上海市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国家助学贷款、勤工助学岗位、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。同时,学校还设立了综合奖和各类单项奖等学年奖学金以及40余个社会奖助学金。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。
十三、其他须知
(一)报名办法
1.网上报名:
报名时间:2017年5月15日—5月21日
报名方法:登录上海市高校插班生统一报名平台www.cbs.fudan.edu.cn,进行网上注册,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,完成报名后打印报名表,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印章。
2.现场确认
时间:2017年5月23日(周二)9:00-15:00
地点: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(万航渡路1575号) 交谊楼 一楼 第三会议室
(请考生事先准备好以下材料):
(1)报名表(考生本人签名,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印章);
(2)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、学习成绩证明原件(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);
(3)考生2016年高考录取的录检表,加盖所在学校招生办印章或档案馆印章;
(4)报考费:报名费14元、考试费每门26元,共计92元;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待面试当天另外收取26元考试费。(沪价费〔2002〕8号、沪财预〔2002〕8号)
3.打印准考证
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,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平台彩色打印准考证。考试当日,凭准考证、身份证参加考试;二者缺一不可。
(二)笔试参考书目
1.大学语文(参考书目:《古代汉语读本》,陈重业主编,北京大学出版社,2005年8月版;《实用写作》,侯迎华主编,上海人民出版社,2014年2月版);
2.法律基础(参考书目:《法学通论》,洪冬英主编,上海人民出版社,2014年3月版);
(三)笔试时间、地点
十四、监督
学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参与招生工作全过程,整个招生过程做到标准明确、办法公开、程序规范。监督电话021-57090299。
十五、招生联系方式
通讯地址: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华东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(明志楼A210),邮政编码:201620
咨询电话:021-57090220
本科招生网:http://zsb.ecupl.edu.cn/